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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3安庆宜秀区乡镇卫生院招聘7人公告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2013-11-13 17:05:39

安庆市宜秀区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经批准,安庆市宜秀区乡镇卫生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数7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见《安庆市宜秀区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宜秀区人社局(宜秀区政务大楼四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安庆市宜秀区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4张。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等)报考的,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执行加分政策。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笔试成绩将增加2分。

  4、报名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卷,合计90元)。

  5、资格审查:由宜秀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 2003年11月28日凭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和分值:《医学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合卷,满分2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80分,主要内容:解剖学、生理学、诊断学。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120分,专业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两科总分100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专业类别招聘计划数以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医学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如仍出现分数相同的,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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